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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浏览量:

各系部、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促进我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奋力开创2024届我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按照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72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院2024 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 一把手” 工程

1.为深入落实我院就业创业工作“ 一把手”工程,学院决定成立太阳集团5493con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詹跃勇(院党委副书记、创办人)

副组长:王百木(执行院长)

张爱琴(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冯建业(副院长)

成员:于伟华  侯保清  李前伟  李林平  曹学源

丁超君  刘新刚  陈  增  张桂红  张明玉

冯建业为高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负责人,张爱琴为五年制大专班及其他类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负责人。各系党支部书记为各系部就业创业工作第一负责人;各班辅导员、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 夯实就业创业工作保障。各系部、就业指导中心要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工作小组和人员,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教师团队建设。各系部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专职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就业创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 做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预警督促。健全完善“周提醒、月分析、季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就业创业工作进展缓慢、就业数据异常的系部及时预警。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教育指导、专场招聘、就业去向落实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加强对各系部的督促检查力度。各系部及时准确上报校园招聘、访企拓岗、重点帮扶、毕业生去向等进展情况。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部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就业安全稳定。

4.改革完善毕业生就业去向核查报送方式。

(一)报送程序。辅导员(班主任)要逐人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进展情况,做到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一个,录入一个。各系部省库管理员要逐条核查就业数据信息后及时上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就业指导中心要及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核查结果上报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就业指导中心将我院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情况上报到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统计工作要求,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定期报送时间,分为“年报”、“月报”、“周报”。“年报”时间是8月30日,为毕业生初次毕业就业去向落实情况报送截止时间,12月30日为毕业生最终就业去向落实情况报送截止时间;“月报”时间是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每月20日前各系部报送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情况;“周报”时间是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每周一17:00前完成各系部报送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

(二)报送要求

1、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2023年12月开始对本年度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上报,直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我院相关规定,要求各系部省库管理员每周四17:00前将新的就业去向落实情况填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就业指导中心每周五及时更新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周报并及时更新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每月15日至20日,对上月上报的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系部间互相自查、互查、抽查,记录精准核查时间,存在问题,处理结果,核查人签字确认,写出自查总结报告和自评结果,每月20日前报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存档备查。每月20日至25日就业指导中心核查系部上月上报的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系部。各系将核实更正后的落实情况于28日前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指导中心每周五和每月五日,通过学院宣传栏和学院内部网站,每月将各系部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结果排名公布。

3、每年12月31日前就业指导中心将各系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结果上报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核查签字的最终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结果排年终名次,通过学院宣传栏和学院内部网站公布。

(三)毕业生就业信息资料提供

1、每年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以下任意一种并上传至工作啦就业平台:一是上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必须加盖就业单位红色公章),二是上传加盖红色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实习合同不能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是上传自主创业(自己是法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原件;自己不是法人的要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红色公章与公司签订的合伙人协议原件),四是服兵役的需要提供或上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升学被录取的毕业生上传录取通知书;升学未被录取和被录取未去就读的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上四种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任意一种。

3、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分类统计待就业(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和暂不就业(指不就业拟升学或其他暂不就业)。

二、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 实施指导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加强我院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院就业创业指导队伍素质。学院人事处、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和学院学生处、各系部组织实施骨干教师参加省厅“引领”计划和就业专职辅导员“培育”计划。积极配合省厅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评选。做好省级教改和厅级就业指导类课题研究、推广及运用。深入落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列入大中专院校职称专业设置范围”的有关要求,鼓励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就业创业指导专业职称。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分类别开展多种形式校内外培训,实现学院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全覆盖。

2.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根据省厅制定《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指南(试行)》,积极申报建设就业创业指导课规范化试点。持续组织毕业生参加河南省“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将课程建设作为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给予学时学分保障。

3. 提升全程化就业育人实效。学院将职业发展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把就业教育融入课程、科研、实践等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全程化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体系。将就业指导工作前置,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在开展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政策宣传过程中,用好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网络阵地等方式,推进就业指导进支部、进宿舍、进家庭、进企业,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学院要将大赛与职业生涯教育深度融合,提升职业发展教育教学水平,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

4. 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部严格落实“ 三严禁 ”要求,认真审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招聘岗位与学校专业学历层次的匹配度,并按照《河南省高校校园招聘活动规程》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各系部对毕业生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我院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协议、“ 黑职介 ”“ 培训贷 ”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拓力度

1. 实施市场化岗位开拓行动。学院坚持“ 走出去、请进来 ”,分行业、分层次组织各系部领导、相关处室领导集中到经济发达地区开拓岗位,邀请漯河当地各产业集聚区企业组团来我院招聘。学院持续深入开展“ 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 两个 100”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围绕漯河产业布局、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和人才需求情况,精准有效访企拓岗,服务漯河经济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号)和《太阳集团5493con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系部党政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通过院系两级进企业、学生实践实习进企业、家校联动进企业,深化“产学研转创”, 支持企业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2. 实施百万岗位护航计划。 学院积极配合豫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分市场共同开展访企拓岗、校园招聘、供需对接等活动。学院推动“ 万企进校园 ”,抢抓秋招、春招、毕业生离校前后等关键期,开展就业意愿摸排和就业数据分析,结合毕业生专业、求职意向等高频次组织精准化招聘活动,精准提供岗位信息。加大力度支持各系部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校友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挖掘校友企业的就业资源。规范校园招聘管理,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力争通过各类双选活动为我院2024届毕业生每人提供岗位不少于 3个。

3.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平台联合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为我院毕业生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线上招聘服务。积极参与河南省教育厅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联合工信、人社部门举办“ 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 ”“ 民营企业招聘月 ”“ 面向河南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 ”等活动。

4. 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支持推动高等院校创设大学生创业园的指导意见》要求,加  强学院创新创业建设,优化学院创业资源配置为我院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 创响中原 ”大学生创业项目培优计划、“ 汇创· 就创 ”河南省创意设计大赛,鼓励我院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组织企业家、双创导师、大学生创业成功典型进校园,开展创业辅导、经验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四、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

鼓励引导我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学院积极配合省厅实施好“ 三支一扶 ”“ 西部计划 ”“ 城乡社区专项计划 ”等基层服务项目, 大力宣传基层就业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加强我院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宣讲, 配合兵役机关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动员鼓励更多我院毕业生应征入伍。

五、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 突出就业帮扶实效。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部要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类别及名单,摸清人员底数, 明确帮扶人员,建立电子台账 ,实施“ 一人一档 ”“ 一生一策 ”精准帮扶。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系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要参与到具体帮扶工作中, 落实“ 一对一 ”帮扶责任制, 保证每一位我院重点群体毕业生都得到精准有效帮助。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定期跟进帮扶进度,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本校平均水平。

2. 实施暖心就业帮扶行动。开展就业创业公益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困难群体毕业生参加省厅举办的残疾毕业生、宏志助航等专场双选会, 为我院重点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帮扶。学院加强与地方人社、残联等部门联系,针对重点群体毕业生,积极开展各类促就业公益帮扶行动。

六、做好就业数据监测及反馈应用

 推广使用省级登记平台。 全面落实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 将其作为我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健全完善“ 系部自查、系部交叉互查、学校核查的核查机制。组织学院和系部就业工作人员开展省级去向登记平台使用和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 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各系部要指导毕业生自主登记毕业生去向信息, 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 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 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格落实“ 四不准 ”“ 三不得 ”要求和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系部和相关人员, 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七、强化典型宣传和激励引领

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宣传。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各项促就业政策措施,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 ”,举办就业创业政 策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用好《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让毕业生知晓、用好政策。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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