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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5493con 关于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浏览量: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保障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平台,望遵照执行。

附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平台

2020年10月20日


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平台

一、信访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太阳集团5493con图书馆808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来访请到:太阳集团5493con图书馆808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举报意见箱:1.D栋1楼大厅处,2.A栋1楼大厅处。

(四)举报邮箱:35478409@qq.com

(五)举报电话:0395-3265022

二、举报指南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学校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学校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规应由纪检监察受理的监察对象不服党政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我校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我校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我校纪委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6.监察对象对我校监察办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亲属对我校监察办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一般流程:阅信、接访或接听举报电话→登记→呈报阅批→信访(案)件的办理→办结审结→回复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三)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

1.信息反映。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2.交办督办。对属于有关部门管辖的事项,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3.直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对问题直接进行核实。

三、网上举报须知

(一)范围

1.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学校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学校教职工对原行政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应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5-3265022

电子邮箱:35478409@qq.com

联系地址:太阳集团5493con图书馆808纪检监察办公室

邮    编: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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